通知公告

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歌MV征集启事

发布时间:2016-06-01浏览次数:990发布者:王伟来源:南京航空航天大学

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体现学校特色、凝聚人心,振奋精神的载体。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,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,提升校园文化内涵,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、广大校友、社会友人开展“校歌MV”征集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 

本校师生员工(含离退休教职工),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、支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
二、作品要求 

1、 征集内容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歌MV作品。

2、 作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体现南航精神,可以重新编曲,曲风不限,但歌词不能改编。

3、 作品要求画面优美,旋律流畅,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,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、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,能体现校风、校训等精神内涵,并富有时代特色。

三、投稿要求  

1、投稿人将投稿信息表(包括曲谱文件)和MV文件刻录于DVD数据光盘,MV文件要求高清拍摄制作,使用H.264编码MP4格式封装,画面尺寸不低于1920*1080,码流不低于35M/s,并附详细创作说明。

2、来稿请注明“校歌MV投稿”字样,投稿包含投稿信息表纸质版和电子稿DVD光盘各一份;

3、邮寄作品请至:江苏省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视台,邮政编码210016。所有来稿、光盘等恕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,截稿日期:2016年8月20日。 联系电话025-84892784,联系人:赵老师

四、评选办法

1、学校组成“校歌MV”评选组,按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
2、应征作品由党委宣传部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,确定入围作品。  

3、入围作品在南航新闻网、南航官方微信微博等平台上刊登,供师生评议,广泛征求意见。

4、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评选组进行评选,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。

五、奖励办法  

活动设一等奖1名,奖金10000元; 二等奖2名,奖金3000元;三等奖4名,奖金1000元;活动另设参与奖,所有投稿人皆发纪念品一份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、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,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,不得抄袭。  

2、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、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。

3、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,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,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。

4、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,凡入围的作品,其著作权、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。

5、创作过程中如需要学校风景和历史镜头,可以联系校电视台。

6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党委宣传部所有。

热烈欢迎广大师生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,踊跃投稿。

歌曲及报名表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