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,是四中全会正确分析思想文化领域面临的新形势,适应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实际状况,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。实施这一工程,要以邓小平理论和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,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,以集体主义为原则,以强化信用意识为重点,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,建立健全社会道德监督机制,大力倡导爱国守法、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,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生动局面,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、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、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。
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,要突出抓好以下环节:
第一,大力倡导公民基本道德规范。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,既包含了传统美德、革命道德的内容,又体现了时代精神、时代特色,是对社会主义道德精神的科学概括和高度凝练,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。要通过制定和完善职业道德、岗位职责、市民公约、乡规民约、学生守则等行为规范,把基本道德规范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具体化,使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在日常生活和工作学习中都有所遵循。
第二,广泛开展群众性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。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,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。以活动为载体,吸引群体参与,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、得到提高,是新形势下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成功经验。
第三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。先进典型是时代的先锋,社会的脊梁,群众的楷模。运用典型力量,抓好示范引导,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,也是新时期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。
第四,建立健全社会道德监督机制。道德是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。加强道德建设,既要引导公民提高自身修养,严于律己,自觉养成良好行为习惯,又要注重加强道德监督,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督机制,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。要把建立健全道德监督机制,作为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。
第五,推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、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协调、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。要通过系统的研究和整理,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在广大群众的道德实践中,逐步形成、逐步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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